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经主管部门批准,学费标准是: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中外合作项目)学费为3500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华侨、港澳及台湾省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 第二十二条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第二十三条学校网址:http://www.bfsu.edu.cn,本科招生网址:http://joinus.bfsu.edu.cn,招生办公室E-mail:bwzsb@bfsu.edu.cn,咨询电话:010-88816254、88816481。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学校党政联席会通过。 第二十五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