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22:00作者:三水老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试点,2016年我校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有理想,具有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成绩优良,对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与该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016年我校共有18个专业参加自主招生,其中经济管理试验班和法学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各专业具体报名要求和简介见附件1。
二、招生计划
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175名)以内,面向全国招生。
三、报名及网审
考生须个人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及高中阶段曾经就读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并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监督。
1、网上报名及网审
考生须于2016年3月6日12:00至3月26日12:00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申请报告”及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申请报告”须符合附件4书写规范要求)。
我校设立网审专家组,负责网上报名资料审核。网上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请报告”和“证明材料”没能说明考生符合申请专业的报名条件及报名要求,将无法通过网审。
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推荐信等其他能证明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由专家个人提供的推荐材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由所在中学、社会团体等单位提供的推荐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推荐材料须直接邮寄到我校,不能交由考生本人随申请材料邮寄。具体要求见附件5。
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考生,可适当降低证明材料要求。
对于往届考生,仅接受“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极其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