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09:41作者:李天扬老师
3、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我校校考准考证、省统考报考证进入考场。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备案,由省级招办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六、考试结果发布及合格考生的专业志愿申报
(一)发布考试结果
1、将校考总成绩不分文理进行全国排序,按照设计学类专业分省拟公布计划总数的4倍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各省合格人数,按“1:4”原则,确定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对合格人数未充分满足“1:4”原则的省区,在不影响分省计划数的情况下课适当降低该省分数线,但降低分值不低于全国第320名考生的成绩。
2、考生可于4月10日以后凭本人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登陆北京交通大学招生资讯网(http://zsw.bjtu.edu.cn)艺术类网上报名系统或拨打电话(010)51688441查询考试结果。专业考试成绩不安排查卷。
3、我校将根据各省要求对合格考生进行备案和公示,并寄发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合格考生的专业志愿申报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完成专业志愿申报,未按要求完成专业志愿申报的考生,录取时将依次按照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的顺序调剂到有剩余计划的专业。
登陆北京交通大学招生资讯网下载《北京交通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志愿申报表》(以下简称“专业志愿申报表”)和报考说明,并于4月30日前将填写完成的专业志愿申报表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以我校收到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类”字样。
七、录取
1、同时取得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统考本科合格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体要求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后,将高考成绩和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按6:4合成综合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外语成绩要求达到满分的40%及以上。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
3、优先录取各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本省剩余计划补录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
4、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我校7月份组织的专业复查(即三试),复查通过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5、已录取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及专业志愿申报表上填报的专业志愿次序安排学习专业,专业志愿默认服从调剂。
八、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10000元。如果国家调整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学校将执行新标准。
九、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将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考生申诉或举报邮箱:jwss@bjtu.edu.cn。
2、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认定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行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邮政编码:100044
网址:http://zsw.bjtu.edu.cn
咨询电话:艺术类专业咨询010-51685477;招生政策咨询010-51688441转9
乘车路线:西直门地铁站换乘16路、26路、运通105公共汽车到北京交通大学站下车;或乘16路、26路公共汽车到大柳树南站下车
十一、其他说明
1、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
2、我校没有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辅导班。
3、除我校公布的考点外,没有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报名考试。
4、简章中未尽事宜将在《北京交通大学招生章程》中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