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09:44作者:李天扬老师
(四)复审录取
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2016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预录考生的保送资格。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复审时如发现考生提供的个人资料作假,我校将不予录取,并通报考生所在中学。
(五)高考报名及体检
保送生按规定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和体检。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五、测评及监督机制
(一)学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二)保送生预录名单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给予公示。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
(三)保送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如发现考生及中学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保送生推荐资格。
六、工作时间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日-1月7日。
(二)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0日前(以我校接收时间为准)。
(三)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6年1月12日后。
(四)保送生选拔测试时间:2016年1月17-18日。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知行F楼六层)
邮政编码:100872
联系电话:400-0123-517
监督电话:010-62511075
电子信箱:zsb@r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