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2 14:15作者:李天扬老师
9、因提前实习错过了用人单位的来院面试,责任自负;
10、本人保证向学院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包括用人单位信息、提前实习原因、本人电话、家庭电话、单位电话、家庭地址、单位地址等)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成分,造成任何后果,责任自负,并无条件接受学院根据其造成的后果给予警告、记过、开除学籍等处分的任何处理决定;
11、实习期间如联系方式有所变动,主动告知班级辅导员,如因联系方式变动导致政治辅导员无法联系,由此引起的后果自愿自己承担;
12、办理完手续在三日内离校,并将个人物品带离学院,如丢失概不负责。实习期间如返校,按校外人员入校对待,进出校门要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并出示单位证件或学生证;
保 证 人: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