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5:50作者:李天扬老师
合肥工业大学是一所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安徽省共建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建设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为目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致力于高质量人才培养。作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招生资格高校之一,我校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各省市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切实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领导机构
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在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选拔工作。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理科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
(一)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五大学科省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及以上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
(三)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创造发明奖励或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第一专利授权人,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者),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含)以上(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专著(第一作者)者。
(四)理科学业表现突出,对我校自主招生某一专业具有浓厚的专业兴趣,有志在相关领域发展,并具备鲜明的相关学科特长和一定的创新潜质者。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总计划数为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