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08:32作者:王新老师
十二、时间安排
(一)2016年3月2日(9:00)—4月8日(17:00),登陆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massz.cn),网上报名。
(二)2016年4月9日,我校网站公布参加自主招生测试考生名单。
(三)2016年4月11日(8:30—17:00),考生携带相关材料至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缴纳报名测试费并领取准考证。
(四)2016年4月12日上午,各类考生分别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与“文化基础测试”;下午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及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历届幼儿师范学校(中师、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五)2016年4月15日,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并在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
(六)2016年4月20日前,上报预录取考生信息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七)2016年4月27日—29日,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如同时被其他院校预录取,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只被我校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八)2016年4月29日后,在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入学待遇
(一)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学历证书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进校的学生完全一致。
(二)学校各类奖助学金体系完善、覆盖面高,设有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此外还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帮困基金。
十四、相关事宜
(一)考生被我校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新生入学后不可以调整专业,不可以转学。
(二)自主招生报名和入学测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各种违纪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申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三)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四)学校纪委对自主招生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5-8215019。
十五、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湖西南路369号,邮编243041
咨询电话:0555-8215015、18955532008、18955532772
学校网址:www.mass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