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22:29作者:李一老师
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八章考试招生监督
一、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并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6319775。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交申请和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凭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
二、学校对报到后的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有其它问题,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章其它说明
一、收费标准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安徽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非电子信息类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电子信息类专业学费为39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二、奖励资助措施
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奖助覆盖面占学生总数的60%以上,不让任何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学校设立奖学金。
2.校企合作企业设有企业奖学金。
3.学生按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4.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开发勤工助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5.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协助考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开设“绿色通道”、积极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