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1 09:52作者:王华老师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4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实施“瀚海计划”和“自强计划”。
一、招生对象
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数学、物理、化学科目成绩应达到A等级。
二、招生专业
理科试验班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材料类、工科试验班、地球物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核工程类、环境科学
三、选拔程序
1、考生由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荐人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选拔资格,并取消所在中学两年推荐资格。
2、考生须参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AdvancedAssessmentforAdmission,AAA测试)。考生在报名网站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报名并打印申请表,与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成绩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个人陈述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2014年1月6日截止,以收到为准),中学推荐的考生,须由中学签署推荐意见。
3、我校组织专家组,结合考生平时成绩、竞赛成绩、爱好特长等多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参加AAA测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在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或决赛奖项的考生,经我校专家组评审通过,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4、我校根据AAA测试成绩,分省划定复试线。考生参加我校复试,重点考察考生数、理、化学科基础,以及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5、我校在AAA测试成绩基础上,根据复试成绩认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通知所在中学公示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四、认定与录取原则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2、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方式填报高考志愿,使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效。
3、资格生高考录取原则
1)基准线:我校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与确定的调档比例所形成的投档线(或测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