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章程
更新时间:2018-10-25 11:23作者:李天扬老师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二、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梁园路一号
五、报名对象及条件: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或对口招生报名,获取考生号。
六、计划编制原则:根据学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情况,本着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培养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原则,合理选择相应专业编制招生计划。
七、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录取期间本着总计划不变与最大化完成招生计划的原则,自主调剂各专业(科类)计划
八、专业录取原则:严格按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规程;专业投档时,所有进档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九、其 他
1、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及录取和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和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
2、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2015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7.2%。
3、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和家庭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奖励和资助,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院为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单位,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文明单位,2007年、2008年、2016年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5、2015和2016年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标兵单位,2016年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颁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