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师范大学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在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3)
更新时间:2018-11-20 23:17作者:李天扬老师
给予优待和安置。退出现役后愿意复学的,视同自谋职业,发给一次性助学补助;不愿复学的,实行货币化安置,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并有优先推荐、扶持就业。属外省籍的,按照民政部民办函[2002]202号规定执行,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优待安置。本省籍在外省(市)全日制高等学校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在征集地未享受优待安置政策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优待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