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1:06作者:李天扬老师
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贷款回执单,到校后按照学校要求处理;办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请提示经办银行,在汇给学校的汇款单中注明学生姓名、所在二级学院名称和录取专业名称。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7-2871227
7.新生档案用EMS特快专递寄到: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宿州学院档案室收(邮编:234000),请在档案上注明二级学院名称和录取专业,务必在国庆节前寄到。联系电话:0557-3682600
8.城镇医疗保险费:根据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在校期间应缴纳保险费35元/生·年。
9.公寓物品由安徽省教育厅统一招标采购,公寓物品配备见《2015年秋季新生公寓用品配备一览表》。
10.新生进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发现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按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温馨提示:
1.新生报到期间(9月12日-13日),我校在快客站、火车站、高铁站均安排有“宿州学院”标志的校车接送,接送时间7:00-21:00,请勿乘坐身份不明的车辆,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如不在我校接待时间内,乘车路线为:从火车站下车直接乘坐15路公交车到宿州学院东校区;从宿州快客汽车站下车乘坐1路公交车到宿州学院西区下,再转乘15路公交车到宿州学院东校区;从高铁站下车直接乘坐27路公交车到宿州学院东校区。
报到前如有疑问可致电宿州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57-2875361、2871081、3685022(暑假期间)
2.新生进校后,学校将进行体检。请在体检前注意饮食,不要过度疲劳,不要饮酒,以免体检时身体异常而影响入学。
3.路途中请注意人身、财物安全。新生如收到各种商业宣传广告,均非我校寄发,请同学们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