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0:48作者:李一老师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我校一定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每年按比例下拨我校一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
3、专业奖学金。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分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及优干和单项奖,每学年奖励额度为200-2000元,奖励比例占学生数的36%。
4、社会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大地园林”奖助学金“更香茗茶”奖助学金、“大益爱心”奖助学金、“陆羽”助学金、“张一元”科技创新基金、“文胜”奖学金、“山崎”奖学金、“上海源耀”奖学金、“心得威特”奖学金、“华仁农牧”奖学金、“生泰尔”奖学金、“学院校友”助学金、“林声”奖学金、“华星化工”、“新农化工”奖助学金、“曙光奖学金”、“大北农”助学金、“安科生物”奖学金、“张红梅”助学金、“兴皖育才”奖学金、“肯德基曙光基金”、“金汇育才计划”助学金、“红四方”奖助学金、“熊平波”奖助学金、“花桥国际商务城助学金”、“禾禾”资助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以下简称资助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困难,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培养自强自立的精神,保证录取的新生不因经济困难无法入学,保证在校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2、进一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助学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绿色通道在内的扶困助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