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0 10:30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考试的性质和目的
艺术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统考模块适用于书法学专业,主要测评考生学习书法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为高校选拔书法专业人才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共三科,其中:
1.楷书临帖100分;
2.隶书临帖100分;
3.创作100分。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楷书临帖
1.考试形式:笔试
2.考试内容
选取经典楷书字帖一件为范本(一般不超过30字),按原有结构、章法临写,不落款识,一律竖式书写。
3.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尺三开宣纸(考点提供)
(2)书写工具为毛笔(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隶书临帖
1.考试形式:笔试
2.考试内容
选取经典隶书字帖一件为范本(一般不超过30字),按原有结构、章法临写,不落款识,一律竖式书写。
3.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尺三开宣纸(考点提供)
(2)书写工具为毛笔(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三)创作
1.考试形式:笔试
2.考试内容
选取诗歌一首(一般不超过30字),创作一幅书法作品,正文部分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落款部分以行书创作(落款内容考试方提供),一律竖式书写。
3.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尺三开宣纸(考点提供)
(2)书写工具为毛笔(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相关要求:
1.考生入场时只许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文具,如毛笔、墨汁、毡毯等,严禁携带书刊、字贴及无线电通信设备(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物品。
2.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试卷纸答卷;
3.考生必须按试题规定及要求完成试卷,不得增加或减少考试内容;落款内容中不得出现真实姓名;
4.考试结束后试题随试卷及剩余纸张上交,不得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