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09:01作者:李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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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情况如下:
(一)授予硕士学位学科专业: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10个二级学科点:产业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管理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4个二级学科点:会计学、企业管理学、旅游管理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学),1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美术学、专门史、农业经济管理学、社会保障学、情报学),三个专业硕士授予点: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二)本科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贸易经济、保险、金融工程、税务、投资学、法学、国际政治、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广告学、绘画、艺术设计、动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审计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商务、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商管理、法学。(三)7个省级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财政学、企业管理学。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政学。4个省级教改示范专业: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