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22:45作者:王新老师
六、报名
(一)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和综合高中职高班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非安徽省户籍的考生报名,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对口招生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1.信息采集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6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领取由各县级招办负责组织打印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2.现场确认
3月7-8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考生报名信息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身份证、加分(免试)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申请表来宿州学院东区逸夫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于3月7日来校报名,3月8日开始面试。考生凭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院校、专业等信息并签名,考生填报志愿前须仔细阅读报考专业“招收类别”或咨询我校,防止填报无效志愿。
3.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交纳120元报名考试费。
4.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3月13日9:00—17:00到我校东区逸夫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安徽省2016年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确认表》和考生身份证。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考试
1.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2009年颁布的教学大纲为依据。知识部分依据《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执行;技能部分依据《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参考纲要(试行)》(皖教秘职成[2014]101号)文件要求执行。
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理论。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实行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专业理论满分300分。知识部分考试总分为6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