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22:02作者:王华老师
(2)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合成总分=公共课*60%+专业课*40%,分专业按计划根据其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公共课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报安徽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全部录取。
2、照顾政策: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可免试直接优先录取。符合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3月23日-25日学校在招生信息网上对政策照顾考生情况进行公示。
3、计划调整:各专业间计划不互调,若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调至秋季普通高考招生。
4、拟录取时间:4月24日。
5、拟录取结束后,4月24日至4月30日在巢湖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6、5月初,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5月中旬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
7、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证书颁发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十一、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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