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08:56作者:王新老师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新闻学、传播学、中国播音学以及艺术学等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播音表达的基本训练,具备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基本能力。
四、招生对象和计划
招生对象为艺术类考生,面向安徽招生,拟定招生人数90人,最终计划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数执行。
五、专业考试办法
专业加试采取初、复试两种方式,通过初试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考试内容为:
1、初试(100分)
(1)播读自备稿件(文学作品、新闻等,限时2分钟,满分40分)。
(2)播读指定稿件(文学作品、新闻等,满分60分)。
备注: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2、复试(100分)
(1)自备模拟主持(新闻节目、体育节目、娱乐节目、少儿节目,限时2分钟,满分40分)。
(2)即兴评述(限时3分钟,满分50分)。
(3)综合素质测试(才艺展示,满分10分)。
备注:考试过程录像,考生不允许化妆。
六、录取办法
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专业加试分×60%+文化课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40%。
七、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气质优良;
(2)声带状况良好,发音器官无疾病;
(3)无色盲,无夜盲;屈光不正者,任何一眼矫正到5.0,其度数均不得大于500度。
八、报名方式、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