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03 18:39作者:李天扬老师
3.考试时间和形式。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按国家统一高考时间进行,选择性考试时间按统一高考后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组成。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三)实施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1.完善评价体系。通过过程评价客观反映学生道德、智力、身体、美、劳动的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学生核心素质,引导学生全面个性化发展,促进普通高中人才培训模式的转变,促进高校人才的公平科学选拔。
2.加强评价和使用。高中应根据综合质量记录,加强对学生成长过程的指导。高校应根据学校的特点和人才培训要求,制定科学、标准化的综合质量评价和使用方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学生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生综合质量评价的具体实施细则和电子平台的使用方法由省教育部制定。
(四)统一高考招生模式改革。
1.加强对学生发展的指导。高中应完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建立专业与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术、生活、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建立课程选择指导制度,根据学科人才培训规则、大学招生专业选择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专业,制定课程选择指导,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措施,有序实施课程选择,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
2.建立科目指导机制。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和专业培训目标,根据专业或专业,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个科目中提出在安徽招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并提前两年公布。专业或专业指定的科目最多不得超过3门。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必须符合大学的要求,才能申请相关专业(类别)。
3.完善志愿设置和备案方式。从2024年开始,根据物理科目和历史科目,分别计划和划线。按照“高校+专业组(专业)”,考生志愿以平行志愿的形式备案。适当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满足考生志愿填报需求。志愿填报和备案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分分时分段进行。高校根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术水平的选择性科目考试成绩,参照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选拔候选人(具体措施另行公布)。
(五)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制度,完善与普通高校相对分离、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比例,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要渠道。完善普通高中生和中等职业学生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