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09:32作者:李一老师
9.严格校车安全管理。按照“保障就近入学、公交服务优先、校车弥补不足”的工作思路,区政府强化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大力发展镇村公交和专用校车服务,加强对校车运营的动态管控。2020年底前,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的校车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10.防控学生校园欺凌行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学生校园欺凌行为早期发现、预防、应对指导手册,建立专项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学校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责任,狠抓校风校纪,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强化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行为。加强学生日常管理,重点关注有心理偏差和行为异常学生,重视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心理矫正措施。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探索建立由校园警务室民警或者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民警进行训诫的制度。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公安、司法机关按照宽容但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指定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依法处理;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坚决依法惩处,形成积极正面的教育作用。改革专门教育制度,健全专门学校接收学生进行教育矫治的程序,完善专门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网络管理部门要及时发现通过网络传播的校园欺凌事件,尽早管控并通报相关部门。新闻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引导,注重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与合法权益,防止媒体过度渲染、引发不良效应。
11.严厉打击涉校涉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化平安校园创建。保护未成年学生权利,对体罚、欺凌、性骚扰、性侵害学生等行为零容忍,从重从快处理,对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教育部门协同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严格依法惩处。建立学校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涉校涉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犯罪团伙,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对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实行专案专人办理制度,依法严肃处置。
12.织密多方参与的学生安全保护网络。教育部门健全校内侵害学生人身权利行为的监督机制和举报渠道,建立规范的调查处理程序。有关部门要与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家长衔接配合,共同构建对受到伤害学生和涉嫌违法犯罪学生的心理疏导、安抚救助、法律援助和教育矫正机制。共青团组织完善未成年人维权热线,提供相应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妇联组织积极指导家长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开展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落实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法律规定。支持和鼓励律师协会、政法院校等法律专业组织和单位,设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公益性组织,利用和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网络,为学生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