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3 09:33作者:王华老师
2017年1月7日下午3点多,肇庆市荷田村6年级小学生小莫和同班的3名男孩一起前往新兴江荷田村附近江段沙洲玩耍,准备去河里摸几条鱼用来烧烤。结果,小莫落水,直到8日晚上,他的遗体才被打捞起来。
2017年1月10日凌晨,一名复旦学生清华溺亡,此名学生试图从荷塘北岸朱自清雕像处跨过冰面到南岸的水木清华牌匾处。不料,走到荷塘接近中心区域时不慎落水,一死一伤。
7月10日16时30分许,万宁市8名未成年人在乌场海域玩耍,其中4人下海游泳发生意外,3人不幸溺水身亡,1人获救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
7月11号傍晚7点多钟,璧山区健龙镇白果村发生一起惨剧,两名放假在家的中学生,疑似失足坠入村里的养虾鱼塘而溺水身亡。
7月12日下午2时许,岳阳平江县三墎乡瑚佩中学四名初中毕业生欲下水游泳,其中两名不幸溺水身亡。
永远的遗憾
溺水,带来了什么样的后果?
溺水身亡,瞬间生命消失
因溺水悲剧后造成的亲人悲痛欲绝
除了伤心和无奈,还能--- ---
如何防止溺水悲剧的产生?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发生溺水事件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1、不小心落入水中。 去年九月份,某县小学2位三年级学生在傍晚放 学时因路滑而跌入深沟里,双双溺水而死。
2、水中滑倒无法站立或水中嬉戏难以自控。
3、准备不充分,急于下水;或水中逞强,过度疲劳。
4、突然呛水,不会调整;浮具受损沉入水中。
5、游泳技术没掌握,碰到意外,惊慌失措。
6、多数学生没能力进行救助前去施救,本以为能够将同伴 救上来,没想到的是,自己也被水淹没。
7、除了施救导致溺水身亡之外,还有是因物品掉在水里前去打捞也是导致溺水身亡的原因之一。
发生溺水事件的客观原因:
1、水温过低,产生抽筋现象。
2、入水方法不当,撞到硬物而意外受伤。
3.、冒险潜水(由于憋气事件过长,造成心肌缺血或中枢神经系统骤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