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17:17作者:李一老师
第九条 严禁玩火,严禁在校燃放烟花爆竹。学生发现火灾隐患或森林火险时,不宜直接参与扑救,而应及时报告老师、家长、成人或当地政府。
第十条 不得下河、下溪、下库和下塘等游泳洗澡。在家时下河、下溪、下库和下塘等须得到家长同意。[莲~山 课件]
第十一条 食堂就餐时自觉排队,不拥挤、不推搡,以防烫伤。
第十二条 注意饮食卫生,不食用霉变食物和三无产品,以防食物中毒;不暴饮暴食;不得私自在教室、寝室等公共场所投放鼠饵等剧毒品用以毒鼠等。
第十三条 有病及时就医,并尽可能安排在白天就诊,以免延误医治时机。有先天性危险疾病(如心脏病)要及时向班主任出具证明、汇报,并避免剧烈运动等。用药请遵医嘱,防止出现过敏、不良反应等不适症状。
第十四条 外出的集体活动,一切行动遵守纪律,听从指挥,除学校安排外,集体外出应坚持就近、就地和徒步的原则。
第十五条 大扫除擦日光灯、吊扇等时,旁边要有人保护,擦玻璃时要站在窗台内侧,防止跌落或玻璃脱落。擦玻璃的过程中,班主任应始终在场。
第十六条 遵守实验规则,不私自偷拿危险物品。
第十七条 同学间互谅互让,发生矛盾时多作自我批评,不准吵架,严禁拳脚相加,大动干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