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8:29作者:李天扬老师
青海省企业退休职工2015养老金计算方式发放时间调整最新消息
青海省的企业退休养老金有什么变化你知道吗?2016年已经过去快一半了,大部分的政策都出来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青海省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2016年青海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29号),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为10.3%,月人均增加267元,全省共有28.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受益。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
今年的调待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同时考虑我省艰苦地区因素的办法进行,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挂钩调整中,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基础上,增加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进一步体现鼓励参保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即按退休人员2016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按全省平均水平计算。二是继续向高龄人员倾斜,并提高了倾斜标准。对年满65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按65-69岁、70-74岁、75-79岁、80岁以上四个年龄段,分别再增加30、50、70、90元,与上年相比,每一档次增加了10元,明显体现了对高龄人员的照顾和关爱。三是充分考虑了我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提高了标准。在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对所有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再增加70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5元,使青海省的企业退休人员连续7年享受到因自然条件艰苦因素增加的养老金。
通过连续11年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大幅度提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2005年的935元增加到2910元,是2005年的3.11倍,在西北地区位居第1,在全国位居第4。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切实保障和明显改善,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深切关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抓紧落实,确保在3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退休人员手中,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