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6 15:57作者:才子老师
我省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四川劳动关系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省拟在2018年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将于明年7月1日前公布新的标准,但今年暂不调整。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节育手术假等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不包括哪些收入?
✔ 加班加点工资(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休假日加班);
✔ 福利待遇(医疗卫生费、计划生育补贴、探亲路费、培训费等);
✔ 特殊工作环境津贴(高温、有毒等);
✔ 非货币收入(社保、公积金,住房、伙食补贴等)。
四川省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川省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15年7月由省政府发布实施的,共有两种形式:
一是月最低工资标准。我省共划了三个档次,分别是1260元(每日57.9元)、1380元(每日63.4元)、1500元(每日69.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对全日制用工单位而言的。
二是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三个档次,分别是每小时13.2元、14.4元、15.7元。小时最低标准是针对非全日制用工而言的。
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一个保障标准,不是分配标准,不能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单位工资的发放标准。
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向“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或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