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5:12作者:王新老师
从2017年5月1日起,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调整标准为:
汉滨区、旬阳县适用三类工资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8元/小时;
石泉县、汉阴县、宁陕县、平利县、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镇坪县适用四类工资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8元/小时。新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为确保此项新政策落实到位,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规定,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予以纠正和处理。对提供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低于本区域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个人有权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来源:安康新闻网)
据了解,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280元/月,二类区1170元/月,三类区1060元/月,四类区970元/月。
陕西最低工资标准划分区域:
一类工资区域
一类工资区适用范围16个县区,有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杨凌示范区,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县。
二类工资区域
二类工资区适用范围36个县区,有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区、渭滨区、凤县,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榆林市米脂县、子洲县、绥德县、吴堡县、佳县、清涧县,渭南市临渭区、韩城市、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咸阳市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乾县、武功县、礼泉县,延安市宝塔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安塞县、甘泉县、子长县、吴起县。
三类工资区域
三类工资区适用范围34个县区,有西安市周至县、户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咸阳市淳化县、永寿县、旬邑县、长武县,汉中市西乡县、城固县、洋县、勉县、略阳县,宝鸡市岐山县、眉县、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太白县,渭南市澄城县、蒲城县、合阳县、华县、富平县、白水县,延安市宜川县、延长县、富县、黄龙县、延川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商洛市商州区。
四类工资区域
四类工资区适用范围21个县区,有西安市蓝田县,安康市石泉县、汉阴县、宁陕县、平利县、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镇坪县,铜川市宜君县,汉中市宁强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宝鸡市麟游县,商洛市洛南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丹凤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