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5:16作者:三水老师
根据扬州地区经济发展水准和企业职工工资、社保状况,参照苏中地区其他城市标准,1月1日起,扬州将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类别从二类地区调整至一类地区,所辖县(市)最低工资标准类别从三类地区调整至二类地区。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调整之后为1480元,与此对应的,工薪族节假日加班收入也相应增多。此外下月起,全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将下降,生育保险实现全覆盖。
1月1日起,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类别调整
据介绍,下一年度起,扬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类别从二类地区调整至一类地区,所辖县(市)最低工资标准类别从三类地区调整至二类地区。
政策具体为,下月1日起,江都、邗江、广陵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从1280元调整为1480元,增加200元;仪征、高邮、宝应从1100元调整为1280元,增加180元。
由于最低工资具有刚性调节作用,如遇企业不执行,劳动者可拨打12333电话投诉。据介绍,江苏省根据地区经济差异,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三类地区,苏州、无锡、南京市区等地执行一类工资标准。今年全省一类、二类、三类地区分别增加160元、180元及150元,调整后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居全国各省市第六位,低于上海、深圳、广州和天津,但高于浙江和北京;二类地区1280元/月,低于辽宁、山西,高于河南、江西;三类地区1100元/月,低于甘肃和四川。
协商工资时,最低工资标准是重要参考依据
“虽然扬州大部分劳动者的收入,都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工资标准的风向标作用不容忽视。”市相关人力资源专家昨表示,无论是企业制定来年的工资增幅,还是劳资双方协商工资,每年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是重要参考依据。
很多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涨幅就是谈判的重要砝码。对一线劳动者来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意味着加班费的上调。按去年调整前一类地区最低工资1320元为标准,日工资=1320(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60.69元;如果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为182.07元。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480元后,每天的工资为68.05元,如果法定节假日加班,则加班费为204.15元。相比调整前,节假日加班一天可以多拿22.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