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5:49作者:王华老师
黄山市最低工资涨了290元
据了解,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个档次,黄山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位列第三、四档,其中屯溪区、黄山风景区为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为1250元/月,每月涨320元~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为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为1150元/月,每月涨290元~其中,小时工资由10元、9元调整至13元、12元。
安徽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
根据我国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规定,我省曾于2013年7月1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黄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屯溪区、黄山风景区930元,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86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为:屯溪区、黄山风景区10元,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