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5 03:51作者:才子老师
7月13日,记者在市人社局获悉,7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调整后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其他县区各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均上调170元。
据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自12月1日,我市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上调之后,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再次对最低工资进行调整:市区(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营子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420元上调至1590元,兴隆、平泉、滦平、承德县、宽城5个县由原来的1310元上调至1480元,丰宁、隆化、围场三个县由原来的1210元上调至1380元,以上各档的对应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调至16元、15元、14元。
此外,根据规定,本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通知》提出,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不超过24小时的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除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项目外,还包括应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