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9 21:36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是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召开班子会、党支部大会,传达学习县委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和部署财政系统“专项治理”工作,使全局上下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充分认识到整治“微腐败”问题,是市、县委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
二是制定文件,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党组副书记、局长任组长,指定一名班子成员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订下发了《宽城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深化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范围和内容、时间安排和步骤、责任分工等。
三是广泛宣传,树立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电子显示屏以及微信等载体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宣传,使每一名党员干部对“四个方面”的整治重点入脑入心,正确把握政策界限,让有问题的干部放下包袱、正视问题、把握机会、主动整改,争取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无问题的干部能够自我警醒、警钟长鸣。
四是丰富载体,教育全面覆盖。通过近几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分析,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断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争做合格党员”活动,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加深对党章党规党纪的理解,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五是建立台账,严格组织落实。在自查自纠阶段,局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认真填写《自查自纠表》和签订承诺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填报的“一表一书”进行认真的查阅并建立台账,尚未发现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存在“党性不强”、“处事不公”、“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对群众举报和有问题的线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