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0 02:03作者:王华老师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专门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中心学校纪检监察室牵头,监督检查全镇十四所中小学校,分工负责涉及相关学校的财政资金,项目,保障经费使用情况,分类统计,贫困寄宿生补助发放情况,营养餐开展情况及相关制度建设。
二是明确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对象为完小及以上学校,群众有反映的重点学校。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整治各项教育惠民下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学校教育资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经费保障计划、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整治惠民补贴资金账户和拨付管理不规范,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题, 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公用经费、惠农补贴和教育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2、整治中小学违规收费、乱摊派行为。重点整治违规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择校费、校服费、试卷费、降温保暖费、饮水费、教育基金等,向学生超标准收取伙食费、住宿费,强制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各类商业保险、搭餐住宿等问题。
3、整治学校基建工程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招投标采购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在大额资金安排、工程建设(维修)项目安排等方面从中谋取利益的问题。
4、整治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工作人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是全面清理排查。全面排查基建项目和营养餐等分配、拨付、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快速核查处理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改进或有效预防的措施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