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4:32作者:王华老师
单位非税收入自查报告1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兰财非税[20xx]4号精神,我局对本单位20xx年至20xx年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填报了《XX市非税收入专项检查自查情况表》,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非税收入收支情况
我局非税收入涉及马拉松报名费、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和马拉松芯片押金、学费住宿费(XX市体育运动学校)、经营性收入(全民健身指导中心)。20xx年马拉松报名费21.14万元,捐赠收入527.2万元、健身路径投标保证金9万元、利息收入1.156989万元、经营性收入33.81万元、学费11.7万元、住宿费1.95万元;20xx年马拉松报名费38.349万元,捐赠收入629万元、利息收入2.0241万元、经营性收入30.94万元、学费12.96万元、住宿费2.16万元;20xx年马拉松报名费59.967万元,捐赠收入773.02万元、利息收入2.6357万元、马拉松芯片押金63.27万元、经营性收入37.8万元、学费17.46万元、住宿费2.7万元,均已全部上缴。
二、自查情况
(一)领导重视,切实抓好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局党组一贯重视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每年年初均把此项工作列为局内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按照工作计划,我局对系统各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责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认真统计,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认真总结分析非税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整改落实,切实把我局系统的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工明确,指定专人负责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局计财处负责全局系统各单位的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的综合管理工作,并由全局系统各单位专人负责票据领用、管理和审验工作。严格遵循“领用审核,限量发放,验旧换新,以票核费”的原则进行票据的管理和审验,从源头上加强了非税收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