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3 22:52作者:王新老师
篇一
为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一年来,我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现就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汇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学校重点工作之一。
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领导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各科室、各班级规范办学的组织领导;分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对规范办学的组织落实和贯彻实施。
二、制定方案,自查自纠、确保规范办学行为的有效实施。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省、市、区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领会文件精神,明确规范的任务。
2、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北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并与教育局签订了《规范办学责任书》。
3、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自查自纠。如对各班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召开学生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
4、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5、写出自查报告。
三、按章办学,按规操作,规范办学行为成效显著。
㈠严格执行区招生“三定标准”招收一年级新生。
⑴定规制——双轨;⑵定班容量——每班不超过45人;⑶定学区——切实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保证本学区范围内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和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接受同等教育(四证齐全),不招一个学区外的学生。
㈡均衡配备教师,未开设“重点班”。
㈢严格按照“一费制”标准进行收费,认真做好“两免一补”工作。
㈣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⑴每学期都要组织教师重温《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要求。⑵每学期末都要对教师进行师德考评。⑶教师无一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⑷没有一位教师在工作日期间到辅导班上课的现象。⑸在职教师无一例对本校及本班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家养或补课现象。
㈤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统一执行区规定的作息时间表,年级组和班主任没有另行规定学生到校和离校时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没有超过6小时,确保学生每日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从不组织学生上早晚自习。
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没有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按课标要求进行教学,没有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并科学把握教学进度,不搞突击教学。严禁占用体育、美术、品德、科学等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确保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