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22:30作者:李一老师
【单位吃空饷自查报告1】
根据市委要求,今年一月下旬,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的通知》(巴纪发[2015]5号)文件,经过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全面清理,至7月底初步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将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个业务科室和***个县市办事处,共计在编在岗人员***人,其中在职***人,二线**人,退休**人。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此次清查工作,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的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中心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查自纠阶段做到了“五查三对照”。即: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对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落实科室责任。秘书科依据文件对全体干部职工名单、任职及在岗等情况进行造册核对,核实全市公积金系统编制及现有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财务科根据秘书科提供的基本情况,及时准确的核对、核销工资关系,对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三、下步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制度。根据相关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动态管理制度,规范进入程序,必须按季度更新人员信息、在岗人数,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空编数量及减员情况,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秘书科、财务科要统一规划,建立全市公积金系统干部职工、薪金的信息数据库,及时通报人员动态信息,对因调整、死亡或失踪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核销。
三是建立监督举报制度。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举报信箱,认真调查信访举报案件,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四是加强考核监督。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