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1 12:51作者:王华老师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德阳市人社局重点突出“四个抓实”,积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抓实制度建设。
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提出22项职责任务,划出了党组和纪检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硬杠子”。继续强化和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给各党组成员和各科室(单位),形成了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抓实责任落地。
局党组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组织制定了《贯彻落实德阳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和《2014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全力推动实施;党组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问题,通过集体“会诊”的方式查找原因,整改落实;全力领导和保障纪检组查办案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党组副书记、局长靳钊军同志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主题宣讲;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全局干部职工讲廉政党课,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全程记实。纪检组切实肩负起监督责任:扎实开展“三转”工作,退出采购、招标等议事协调机构,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上,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变“一线参与”为“监督推动”,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共同推进;强化作风监督,建立了由局监察室牵头的“作风巡查”机制,采取明察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科室(单位)作风建设情况开展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单位作风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认真对待信访举报线索,2014年以来,纪检组共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10件,全部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处理,对相关违规行为予以了纠正。
三是抓实考核测评。
局党组与各科室(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科室(单位)须完成的6方面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任务完成情况年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与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评先评优挂钩,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当年内评先评优资格。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出台了市人社局《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办法(试行)》,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干部职工的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在以往政风行风社会评价的基础上,加入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以各科室(单位)为测评对象,面向服务对象、社会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等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同样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机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窗口服务明星”评选活动,每月在对外服务窗口评选出一定比例的服务明星,通报表扬并授予流动荣誉座牌,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人人争当明星,大家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