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0 12:06作者:王新老师
在海南大学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5年3月1日)
同志们:
受校党委委托,下面我就学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简要回顾,并对2015年主要任务作出部署。
一、2014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海南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全国百强高校建设目标,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学校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学校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组织54个二级单位、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立九项责任内容,形成权责明晰、逐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加强对基层单位、部门执行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学校学年度考核,对各二级单位、部门中层领导班子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完善了中层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细则、领导干部举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登记报告制度等。
二是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学校把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的发生。加强对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海南省二十条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重大项目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监督力度,在全校树立了令行禁止、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学校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三是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进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岗位警示教育、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活动;抓好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提醒教育预防工作,及时通报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敲响廉洁自律警钟;邀请省检察院领导做反腐倡廉报告;开展“对党忠诚、严守纪律、秉公执纪”专题教育活动;各单位充分利用会议报告、党课、校园网络等传播廉政文化,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使广大干部深受教育和启发,增强了大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
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对执行“三不直分管”制度情况、财务、基建、物资采购、科研经费、招生、用人、公务用房用车、领导干部出国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学校各单位预算收入、支出管理情况、“三公”经费、会议培训经费及私设“小金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