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18:03作者:王新老师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十二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一)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方面
1、民主集中制坚持的不好
一是没有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党委班子的决策没有充分地发扬民主,集中形成的决议,有民主不够的问题。有时优柔寡断,该集中的不集中,不该集中的不集中,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有集中不够的问题。比如人事的个别调整时,“一把手”认为跟相关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打了招呼,一切都是为了工作,没有上会研究就调整了万猛、章海斌的工作岗位。
二是没有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关系。对于哪些是属于集体决策的问题,哪些是个人分工的问题,没有很好的把握,虽然党组织都制定了议事规则,有时不规范,产生了不负责任的现象,出了问题后,往往因“法不责众”,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互相推诿扯皮,谁也不负责任。有个别班子成员把自己分管的工作,当做自己的独立王国,谁也插不进手,甚至连“一把手”都不能过问,脱离于集体领导之外。
2、政治敏锐性和原则性有待提高。对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决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从自己局部利益出发,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时敷衍搪塞,雷声大雨点小。比如,在一些重大问题的处理上,特别是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上,虽然讲了原则性,但由于有人说情,特别是领导说情,往往是灵活性多于原则性。在对待处理夹夹电排改造时发生的一起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时,就有体现。
3、大局意识有欠缺。有时做事情、干工作只从自身业务出发,对县委、政府作出的一些关系全局的安排理解不透,尽管也按领导要求完成了要做的工作,心理上还是有一些其他的想法。有时从自己局部利益出发,对自己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比如在对待县里中心工作方面,总是以单位人少为理由,希望能推则推、能少则少,在城管创建工作分配任务时总觉得分管的路段太长,接受任务有情绪。
4、执行政策有选择性。由于大局意识不强,比较看重部门利益,在执行政策方面就出现了选择性,对单位有利的就讲的多一些、执行到位的也多一些,对本单位没有利益的,能躲则躲,比如,在联点村、美丽乡村建设、民调等中心工作方面,没有完成县委、政府下达的经济任务;再比如,在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方面,属于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安监局自身监管的搞到位了,但对其他隐患的整治,就没有站在大安全的角度,仅仅是对相关部门进行了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