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3 17:22作者:李一老师
市纪委:
按照《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枝纪文〔2015〕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近年来,我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推进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做到民主决策。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我局班子长期坚持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也是我局班子做到正职统揽不包揽,副职参与不越位的重要保证。局主要负责人坚持遇事同班子成员商量,善于听取大家意见,在班子中起到了政治上的导向作用,内部团结的凝聚作用,科学决策的核心作用,实施决策的指挥作用,以身作则的表率作用。其他班子成员积极配合主要负责人工作,遇事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积极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使个人分工围绕集体决策来运行,具体目标围绕总体目标来实现,局部效应围绕整体效应来产生,从而确保了领导班子整体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议事规则,议事权力、范围和程序进行完善和规范。凡属我局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三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局党支部每年都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此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强团结、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
二、狠抓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
局机关党支部一直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思想和行动的基本准则,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同枝江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移。自觉遵守党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宜昌市委、枝江市委的各项规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注重发扬民主,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清廉从政、务实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