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3 17:14作者:李一老师
2015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融合到财政增收节支各项工作中,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重点工作的落实。对照《2015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和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和督查。现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主动履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科学统筹谋划。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5月8日,全局召开了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暨廉政警示教育动员会议,重点研究部署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了协调推进,持之以恒转作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近日,我局又召开了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安排落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监督纪检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全局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加强工作领导。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任务,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四个亲自”,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局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对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及时安排部署,结合日常业务加强督促检查,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务求实效。
(三)明确责任分工。局领导班子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项目分解,制定《沙市区财政局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把责任项目逐一落实到每名领导干部,明确牵头科室、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内容,年底统一开展牵头工作落实情况工作督查,对未落实责任制规定的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全面推进落实。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包保责任、分管责任,就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分别约谈相关科室和局二级单位负责人、财政所负责人,并延伸到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做到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