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8 21:01作者:王新老师
篇一
按照叙委办发[20**]26号关于印发《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教育惩处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整治全局干部职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着力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形成“主动作为、廉而又勤、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目标
切实防止和纠正部分教育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中“为官不为”的倾向,消除“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以及消极懈怠、敷衍了事的心态,进一步弘扬担当精神;坚决遏制“衙门”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杜绝局机关个别科室、个别校园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实施范围、时间
(一)整治范围
教育局机关及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
(二)整治时间
整治活动从8月份全面启动,到12月份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安排部署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8月中旬完成方案制定,于8月20日前向教育局行政办报送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是自查自纠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8月下旬完成自查自纠,于8月30日前分别报送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三是明查暗访阶段。教育局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9至11月份组织对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进行全面检查。区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派出暗访工作组开展暗访。
四是总结汇报阶段。12月份总结分析、综合评估专项整治工作,向区效能办报告有关情况。
四、实施重点
(一)落实中央、省、市、区政策措施过程中行成“梗阻”,在执行区委区政府决议、决定、工作部署,推进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目标任务落实上,不依法实施或者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致使政令不畅的。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四条”、区委“十六条”规定精神不严格,查究存在问题不深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