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5 10:59作者:三水老师
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第一批活动单位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学校党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办学任务、职能、本职工作和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学院通过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走访师生、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师生、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细致地查找“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汇报如下:
一、全面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期,全县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一次再摸排,确保全面排查、深入查找,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着力搞好“四个排查”,即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排查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是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全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重点抓好“三个动作”:
一是全面自查。从10月下旬开始,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表及问题清单见附件),自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4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自查情况要报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和乡镇自查情况要报县委组织部。
二是逐个排查。在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抽调组织、纪检监察、政法、信访、督查等方面的专门力量,逐乡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排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13日前完成。
三是列出清单。要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到事到单位到人头。排查出的问题清单,经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于11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备查。
二、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县委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对排查出来的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重点抓好“三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