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5 11:50作者:王新老师
一、形式主义
(一)学习满足于完成任务,学风不端正。班子成员常忙于业务,集体学习时间少,自行学习时间不充分,学习内容不深入,缺乏深层次思考,未能真正系统、透彻地学习领会上级精神,达到通过学习服务群众的目的。具体表现在:在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的学习上,班子成员流于形式,停留在口头上念一遍,笔记本上抄几句就完事,而没有深入思考,领会精神实质。涉及质监业务的一些法律法规、规范,如《特种设备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行政诉讼法》等知识的学习钻研停留在表面,对新知识、新理论的学习跟不上形势、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和节奏,因学风不实、或知识储备和更新跟不上形势,往往导致在涉及质量、特种设备、标准等质监具体业务工作中,一些深层次的质量安全等问题发现不了,或者发现了问题却又不知所措、解决不了。 (二)工作安排较多,轻跟进、检查。习惯于会议安排工作,传达精神、转发文件多,深入检查、狠抓落实的少,跟踪服务,监督检查方面做的不够。查事多,查人少,存在“老好人”思想,督办检查流于形式。具体表现在:对城乡环境整治、创建省级卫生县工作只是开会传达一下文件,口头简单安排一下,却没有制定落实工作方案措施,没有落实责任到股室、到人头,造成常规工作无人做,县上检查搞突击。在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后续工作中,习惯于召集企业开会安排部署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但事后对企业缺乏监督检查,没有进行跟踪服务,不了解企业产品质量和生产经营状况,致使工作流于形式。
(三)日常工作中存在凭经验办事。对所办的事项调查不深入,有“想当然”的惯性思维。在工作中充满务实创新的干劲,但多停留于思路策略上,在实践中推行取得实效的少。有时主观态度上比较积极,但行动上比较谨慎,缺乏一种积极向上、努力进取的干劲和坚持不懈的韧劲。具体表现在:开展水晶釜使用安全监管中,面对水晶釜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和监管难题,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尽了责任而“避责”,认为只要履行了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就行,没有把全部精力集中到怎样从深层次去解决难题,治标不治本,缺乏主动深入企业关心帮扶的主观能动性。在“质量提升”工作中,只注重搞得热闹,应付省局、市局的检查,对于实际效果和企业执行情况关心甚少。在地标工作中,砂器取得地理标志保护后在引导督促企业正确使用标志,并转化为生产力方面差强人意。《砂器》地方标准的修订工作进展缓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