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30 14:43作者:三水老师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我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纳入到全年重点工作计划中,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寓于业务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中,实现了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现将我局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自评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总分:70分,自评分60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总分10分,自评10分)
局党组根据市委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且年终有总结。党组每半年都要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
(二)健全工作机制(总分4分,自评4分)
局党组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有关要求,两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且制定了惩防体系建设的具体办法。我局虽然没有参与市里具体任务分工,但积极支持配合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三)选好用好干部(总分8分,自评8分)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应征求市纪检监察工作室意见。我局每次在选拔任用干部时都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我局2014年没有选拔任用干部。领导班子成员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班子成员都能自觉遵守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规定,及时、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落实抽查核实机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我局已于2011年制定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的意见》(六震〔2011〕13号)和《关于成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六震〔2011〕14号)。结合今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定了具体的预警措施,并认真贯彻实施。
(四)抓好作风建设(总分10分,自评10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四风”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局党组制定对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学习年度计划。通过自查、自省、自我剖析等多种形式,强化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