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17:32作者:王华老师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泽县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会办发〔2014〕52号)要求,住建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的直接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反腐败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治党,依法行政,有效推动了全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住建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支部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8份,定期自检自查向上级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专题听取下级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保障人员和经费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党的建设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三是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局党委根据县委、县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工作职责负有相关责任,同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1次,纪委副书记每年对股所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2次,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局党委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四是严格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和协办工作任务。我局已制定《住建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并按上级要求认真抓好牵头、协办工作的分解落实、督促检查。五是建立廉政监督机制。聘任了4名专职监督员,8名兼职监督员,利用明察暗访、座谈、走访等形式进行监督,同时建立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来。六是做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工作。按时报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和年度自检自查报告。
该项考核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二、作风建设情况
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等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未发生因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或因处置不当、处置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二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作风改进年”活动领导机构健全,实施办法具体,监督检查到位,长效机制已建立;每月及时报送作风建设信息;“四风”问题整治有力,未出现超标配备公车、公款吃喝送礼、公款旅游、滥建楼堂馆所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三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下,在县委第十八督导组的具体指导帮助下,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紧密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全局党员干部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每人写出心得体会2篇、读书笔记1本,领导班子成员共撰写调研报告22份。四是认真落实社会评价整改提高工作。我局将2013年社会参评代表所提的2个问题和7条意见建议梳理归结为环境卫生、临街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水厂服务意识、建房手续批办(已由规划局办理)等六个方面,对权属范围内的前五个问题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在统筹推进各块工作的同时,狠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这些问题早已得到有效整治,社会满意率明显上升。五是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行政审批、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市容市貌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提高服务群众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未因工作不力或不作为、乱作为,出现任何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