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21:12作者:三水老师
近日,银监会向各地银监局和商业银行下达了《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新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同业新规执行情况自查。此次专项检查是继7月份央行进行同业业务调研之后,银监会开展的更为严格的自查措施。
而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诸多银行已经完成“自查报告”,不过这些“自查报告”却充满玄机。
“报告分对内和对外两份,对外给监管层的报告隐瞒了买入返售业务的真实情况,而在对风险审查和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方面,部分银行并没有根据所投资的资产性质,准确计量风险并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知情人士透露。
监管层重点监管同业业务
去年以来,同业业务成为监管部门盯得最紧的银行业务。而自今年5月份以来,银监会更是针对银行同业业务连续出台了“127号文”、“140号文”等多份监管文件。
“对同业的整顿和监管将是今年银监部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对记者表示,经过过去几年的膨胀,银行同业业务埋藏了巨大的系统性信用风险隐患,监管行动已经非常紧迫。
据了解,此次《通知》措辞严厉,要求对同业业务逐笔对账,并要求各商业银行在10月24日前递交自查报告。
“实际内容就是检查此前几份文件执行情况,言辞特别严厉。”一位股份制银行同业业务从业人员刘丙坤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文件分段要求对照“127号文”以及“140号文”对同业展开各项检查。
从文件内容看,“127号文”规范了同业业务的分类和核算标准,通过限制“非标”资产买入返售和第三方隐形担保的方式,规范同业业务交易结构;通过期限和集中度的限制,迫使同业业务回归流动性管理的业务本质。
而“140号文”则从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机构专营管理模式的要求出发,规范行内同业业务管理架构,要求统一划归总行运营和管理,不得授权分行开展同业业务。
银行自查报告暗藏玄机
记者了解到,对于此次《通知》要求,各银行都表现出了相当的重视,但同时,一些银行也想出了相应的应对方法。
南方一家股份制银行内部人士石为忝(化名)向《中国企业报》记者透露,其所在银行的一级分行就成立了以业务分管副行长为组长的专门业务自查小组,成员来自计划财务部、会计部、金融同业部以及国际业务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均对本次自查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