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8 03:45作者:王新老师
南京路第一支行在接到分行营业部下发的有关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相关文件的通知后,立即组织全行员工进行学习讨论,并在支行长的带领下成立了自查小组,由刘翠霞担任组长,全行员工为小组成员。我支行本次自查重点:
(一) 违规收费、擅自提价。即违规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
(二) 强制捆绑、不当搭售。在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尤其是发放贷款时,将理财、保险、信用卡、基金等金融产品强制捆绑、搭售的行为。
(三) 高息揽储、借道收息。高息或变相高息揽存以及高息揽存与民间融资勾结、支行员工与资金揽客配合,将民间借贷资金以理财或存款名义存入支行,再借用银行账户支付和收取高息的行为。
(四) 套餐服务、蒙骗客户。以提供一揽子服务和全方面解决方案为名,重复营销,重复收费的行为。
(五) 公示“七不准、四公开”,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六) 开展不合理收费行为自查自纠。
(七) 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围绕以上重点,我支行在支行长的带领下在行内进行了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我支行在大堂公告栏内均公告邮储银行项目收费明示;在支行大堂显著位置公式“七不准、四公开”,并做好客户解释工作;
客户到我支行办理各项金融服务时,能够做到不向客户捆绑搭售理财、保险、信用卡、基金等金融产品;支行无高息揽储等变相吸收客户存款的行为;支行大堂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经自查,我支行无“七不准、四公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