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8 03:16作者:王新老师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的通知》(甬教督〔2015〕339号)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认真开展了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评活动。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基本情况总结
1、组织健全,依法办学,落实规范办学行为。
学校成立了黄斌校长为组长的规范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家长、社会理解和支持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教育观,为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制止各种违规行为。学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健全校内各项制度,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常规。加强学籍管理。坚持收支公开,绝不违反上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完善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坚持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以规范办学行为为准则,抓好教学常规管理。
(1)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的招生要求,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招生,实施均衡分班,不设置快慢班、特长班等,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
(2)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纠正任何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的现象。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坚持健康第一,注重创新精神培养,不挤占体育课、艺术课、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切实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l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坚决纠正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做法,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学校有一系列规章制度予以保证,严令不得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时间加班加点或组织集体补课。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