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8 00:58作者:王新老师
按照《xx县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乐纪发【2015】6号)和全县当真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精神精神,xx县实验中学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了由副校长梁照生任组长、副校长宋琢璞任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处和总务处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全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后,我校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xx县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以及有关,副校长梁照生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对照“七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落实举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
我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制作了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由总务处主任李文忠具体负责,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四、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xx县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我校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八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校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校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