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8 00:57作者:李天扬老师
按照《学优市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牧纪【】58号),区交通局认真开展了治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科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小金库”专项治理后,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学优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大家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要求大家,对照“七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落实举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
我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登记和工作保密制度。由财务科长具体负责,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四、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学优市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牧纪【】58号)要求,我局重点围绕“专项治理”中的七项内容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局财务科严格按照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4、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