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8 00:49作者:王华老师
各办事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优化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整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全镇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治理农村“五乱”(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柴草乱垛、粪土乱堆、禽畜乱跑)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和督导机制为保证,在全镇开展“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整改活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提高全镇居民文明卫生意识,为我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高山度假名镇”的目标,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工作,为打造一个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安居乐业的人居环境,展示石梁“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而奋斗。
(二)具体要求
1、村容环境。村庄规划合理,无乱贴乱画现象;有卫生保洁制度、管理制度和卫生公约;每10-15户配备一个垃圾桶,村中设立若干垃圾收集点;建立卫生保洁员队伍,正常使用垃圾车,村内垃圾日产日清,实现垃圾定点存放、定时清运、集中处理。
2、农家庭院。庭院无乱堆乱放;墙面、地面干净;禽畜圈养,圈舍定期清洁,无卫生死角;垃圾实行容器存放,定期清理。
3、溪流河道。村内溪沟、河沟彻底清理,视线所及范围内无成堆垃圾。河床河岸、溪流、池塘保持整洁,水面清澈明净、无杂物、漂浮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改变全镇环境面貌,不仅是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更是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内在需要。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整改活动领导小组调整干部包干负责制(附2),制定了《石梁镇“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整改活动实施细则》等制度。各村要把“清洁家园、和谐乡村”作为全镇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门机构,明确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配齐配强工作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