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14:48作者:李一老师
2018年珠海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银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决策部署,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非税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文的要求,结合市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和同期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现就确定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下限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在此范围内选定。
二、缴存基数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我市2018年度企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253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我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
三、缴存限额
我市2018年度企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标准为4860元(单位、职工缴存部分各自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下限标准为172元(单位、职工缴存部分各自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四、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为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
2018年8月10日